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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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5  作者:  点击:[]

成人教育学院、民族师范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为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国家民家与全国普法办已于10月22日——12月4日共同举办“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为了积极参加本次竞赛活动,做好我校的答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程

(一)2013年10月22日公布并开始作答;

(二)2013年11月22日截止答题;

(三)2013年12月日抽奖并公布名单。

二.参赛方式

本次竞赛规则及试题发布和刊登在国家民为网站(http://www.seac.gov.cn/),2013年10月22日的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宗教网(http://www.mzb.com.cn/),法制日报,法制网(http://www.legal-daily.com.cn/)五家媒体。

试题作答在中国民族宗教网首页上点击“民族知识法律知识竞赛”专栏。点击网页上“答题”按钮进入,输入个人姓名、省份证号、职业、通信地址、邮编后进入在线答题。答题须在11月22日24:00时前结束并提交,否则成绩无效。每位参赛者只有一次答题的机会,一旦提交,答题即告结束。

三.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竞赛由国家民委和全国普法主办,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的民族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活动。我省是个多民族省份,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民族法律意识和民族理论政策水平,不断增强遵守、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建设,促进青海的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参赛答题工作,将此次活动纳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实施好本部门、单位、本系统的参赛答题工作。组织活动的简要情况、参与人数等形成材料,统一上报校党委宣传部。

(三)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的组织参赛情况,将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参考依据。

校党委宣传部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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