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青人综字[2005]165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试工作基本规则》(青人社厅发[2009]129号)及201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精神,为做好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按照“201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公告的我校招聘岗位及人数执行。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米兰(中国)组织人事部(田家炳教育书院406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人事部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并将考生信息资料反馈至各院系(用人部门),组织人事部和各院系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米兰(中国)求职申请(审批)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报请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通过网页、电话等形式向应聘者告知资格审查情况。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测试考核
1、教学、实验岗位
应聘者需参加专业知识测试和业务能力测试。
(1)专业知识测试:采取统一命题、以闭卷形式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专业基础知识(70%)。
(2)业务能力测试: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能力测试人员。业务能力测试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教学能力测试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分,各占总成绩的25%。其中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结构化面试的资格。教学能力测试以教学技能、学术水平等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等。美术、音乐、舞蹈、体育及实验教学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美术、音乐、舞蹈、体育及实验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结构化面试以素质测评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紧缺专业岗位,将根据岗位需求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招聘。
2、行政管理岗位
应聘者需参加综合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
(1)综合知识测试:采取统一命题、以闭卷形式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和行政管理知识(50%)。
(2)结构化面试:根据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结构化面试采取以素质测评为主,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结构化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占总成绩的40%。
(二)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在米兰(中国)校园网上进行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通知其参加资格复审。
(三)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合格、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组织人事部报请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四)体检
1、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2、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1张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要求及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考察
考察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两人以上的考察组负责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合格,公示、考察无异议后,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后正式录用。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学校成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校纪委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监督电话0971-6316394)。
(二)学校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招聘工作,配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资格审查、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有关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在进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师生等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考核小组成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一经发现查实,将参照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考官应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对应聘者进行客观评价。
(六)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所有工作程序(包含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各类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等)均在学校网页及时公布。
(三)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以上时间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形式及时间。
(四)各附属中学参照本方案,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五)本方案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联系单位:米兰(中国)组织人事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
米兰(中国)田家炳教育书院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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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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