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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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中国梦•青海情”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9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宣传大美青海,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文明办、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海广播电视台定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联合举办以“中国梦·青海情”为主题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现将《关于举办“中国梦•青海情”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活动的通知》(青宣字【2014】37号)的具体事项转发如下,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

一、活动宗旨

中国梦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梦,汇聚着千万青海人对青海高原的眷恋和奉献、奋斗和拼搏之情。举办以“中国梦·青海情”为主题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旨在通过更多优秀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把人们对祖国的深情厚爱、对青海的乡情乡恋展示出来,把百万高原儿女对祖国、对家乡的梦想和祝福表现出来,激励人们弘扬中国精神、热爱青海高原、激发建设大美青海的奋进力量。

二、活动名称

“中国梦·青海情”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征集活动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活动以“中国梦·青海情”为主题贯穿始终,题材不限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

四、作品要求

本次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活动面向全省各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及社会各界征集符合大赛主题的原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紧密围绕“中国梦·青海情”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在实现中国梦、建设大美青海的过程中涌现出的动人故事,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征求作品要求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青海情的丰富内涵,彰显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充满浓郁时代气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

3.注重观赏性。情节构思巧妙、新颖,故事、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避免概念化、说教式,适合广播电视和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符合各阶层受众的审美习惯,耐看、耐听、耐品。

五、日程安排

本次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征集活动时间跨度为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分为征集初选、宣传展播、评审终选、颁奖总结四个阶段。

1.征集初选阶段(2014年4月15日---2014年9月15日)

2.宣传展播阶段(2014年9月16日----2014年10月15日)

3.评审终选阶段(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1月15日)

4.颁奖总结阶段(2014年12月)

六、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作品参赛,于9月15日之前将作品报送到“中国梦·青海情”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

米兰(中国)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8日

“中国梦•青海情”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表.doc

文件类型: .doc

c691adf0f7c06d7a66409269ada6f20c.doc (37.50 KB)

“中国梦•青海情”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实施方案.doc

文件类型: .doc

1a6046b1828967e6d92385a38d17fa8b.doc (3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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