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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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奖知识竞赛试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5  作者:  点击:[]

民族师范学院团委、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是我国环保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新《环境保护法》共7章70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对有效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现实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为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重要性的认识,掀起新一轮学习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的热潮,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竞赛答题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5日(以参赛者寄出当地邮戳为准)。

二、大赛对象

青海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三、大赛内容

竞赛题共设70题,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有A、B、C、D四个答案选项,其中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题有一个以上正确答案。请将选择的答案在答题卡中相应的“○”内用黑色中性笔、钢笔涂黑。答题卡复印有效,但不能放大、缩小以及填写答案后复制。试题全部出自2014年4月公布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

新《环境保护法》有奖知识竞赛题同时在青海省环保厅网站(http://www.qhepb.gov.cn)公布,公众可下载答题卡参与竞赛答题。

各奖项将于2015年1月31日前按照相关抽奖办法产生,获奖名单在青海省环保厅网站进行公布。

四、参赛要求

参赛者须在答题卡上字迹工整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字迹不清和填写不完整将视为无效答题卡,身份证号码,相同的答题卡只有一份有效。

五、投稿方式

请将填写好的答题卡沿边线剪下,以院系、社团为单位将裁剪好的答题卡装入信封内于2014年12月30日12:00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XX院系/社团竞赛答题卡”,如“人文学院环境保护法竞赛答题卡”。联系人:张萍萍,联系电话:15500537353。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奖项。一等奖5名,各奖励5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励300元;三等奖30名,各奖励200元;优秀奖100名,奖励价值100元的便携式移动音箱。优秀组织奖6名,将在单位组织的集体参赛和有效答题卡份数排在前10位的单位中产生。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奖知识竞赛试题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奖知识竞赛答题卡

共青团米兰(中国)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附件二.rar

文件类型: .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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