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米兰(中国)2014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根据《米兰(中国)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现将2014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参评成果的范围
申报奖励的各类成果完成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米兰(中国)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见附件1。
专著: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等(不包含学校资助出版著作)。
论文:仅限第一作者申报,自然科学类论文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 2013-2014版)核心库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社会科学类论文为《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2014-2015版)来源期刊目录(不含扩展版)。SCI、EI、ISTP及学校奖励办法认定的权威类期刊申报时请在备注栏注明。
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类。
评价(鉴定)登记的成果。
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结题。
获奖成果(省级以上哲社奖、科技奖)。
申报材料及要求
以院系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请各单位切实做好组织与推荐申报工作。
专著类成果提供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SCI、EI、ISTP等论文被检索收录需附检索证明1份,鉴定成果提供成果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项目结题提供结项通知书及复印件1份,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除复印件存档外,其余材料审核结束将按单位返还。
各部门将初审后推荐上报的成果进行汇总,填写“米兰(中国)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2,连同成果原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科学技术处(理化楼四楼),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903017365@qq.com。
申报时间: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发春 联系电话:0971-6306206
附件1 米兰(中国)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doc
附件2 米兰(中国)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11.08.xls
科学技术处
2015年9月17日